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公司变更登记申请受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受理机构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名确认;已由全体股东,或符合法定或公司章程约定表决权数的股东签署确认的,可以不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以及公司依法作出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等文件(仅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材料)。
4.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经办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涉及多个登记事项同时变更的,应当一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
五、申请接收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送达。
七、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申请。
八、办结时限
符合条件的即办。
办理结果
营业执照。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邮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一、咨询办理途径
咨询电话:
①全国统一咨询投诉热线:0571-12345;
②临安区市场监管窗口:0571-63921188。
办理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A座3楼市场监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本页由办事材料整理生成,具体条件、材料和办理时间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