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4)经营场所地址(仅文字性变更)变更的,提供相应证明
(5)告知承诺书(限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交);
(6)变更后食品销售者增加外设食品贮存场所的,还应提交外设食品贮存场所的产权证明,如属租赁的应提交场所租赁合同(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
(7)增加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设置点详细地址、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办理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个人用户登录,点击在线办理)三、办理期限
2个工作日(餐饮服务);即办(食品销售)
四、咨询办理途径
咨询电话:
①全国统一咨询投诉热线:0571-12345;
②临安区市场监管窗口:0571-63921188;
③青山湖市场监管所窗口:0571-61065037;
④於潜分中心窗口:0571-63882292;
⑤昌化分中心窗口:0571-63668708
⑥龙岗市场监管所窗口:0571-63633928。
办理地址:
①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A座3楼市场监管窗口;
②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1551号青山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③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青春街39号社会治理中心20号窗口;
④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西街58号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⑤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坚果城游客中心二楼龙岗市场监管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外部办理入口
www.zjzwfw.gov.cn →本页由办事材料整理生成,具体条件、材料和办理时间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