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
- 政策文号
- 浙市监知〔2023〕10号
- 文件名称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
- 政策大纲
- 创造培育因素
- 扶持对象
- 企业
- 政策时效
- 2024-1-1~至今
- 责任科室
- 知识产权科
- 咨询电话
- 0571-89541845
政策内容
对新建的省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下同)培育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家的补助;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最高30万元/家的奖励。对新承担省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的,给予最高30万元/项的补助。
本页由政策材料整理生成,正式申报条件和办理时间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